1、什么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四份),实行编号管理。我校就业中心为学生发放的协议书为一式四份(含一份备查联),毕业生签约完成后,需将其中一份协议书上交学院,备查联上交就业中心。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大学生在签协议之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民办院校(学校)、部分事业单位(中初教育单位)则需要经过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机构)或人事局、教育局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中要签署他们的意见。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①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
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③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在到单位报到之后签订。